藍寶寶很爭氣的長到2600克哩~
羊水過多的關係~本來說可能這周能確認是否剖腹的~醫生還是希望等到6/12在確認嚕!
(所以我又被逼迫~做很不舒服的姿勢~藍先生還在一邊計時5分鐘= =)

 寶寶位置好像有改變?!他是左右翻轉了來著?!踢的位置好像也不太一樣~所以他還是有可能轉正??!!!
我娘說那要選個好日子~光想到我就覺得麻煩~訂婚&結婚都沒在選日子了~生小孩幹麻選日子阿?!
 
 現在幾乎都是一坨~要超音波照片其實也是要開心的而已啦!
週數是比原本的大1周多~老樣子~是頭好壯壯耶寶寶!
 接下來是期待 6/12 的產檢了!如果還是胎位不正....可能就馬上來選日子啦!
到底最後後是哪種方式呢???(寶寶自己選的喔~不是我~不是我~)
 
 
 

寶寶越來越大了,他現在重量超過五磅,從頭到腳長超過 18 英吋。當然,他還蜷曲在妳身體裡面,不過不再漂浮,而是舒舒服服地躺在妳的子宮裡。但緊縮的空間不代表他不會動呢;妳的寶寶應該還是像之前一樣愛踢腿,如果妳注意到踢腿次數減少,請打電話給妳的醫生。寶寶的腎現在已發展完全,他的肝也能處理一些廢物了。他的大多數基本生理發展已經完成,接下來的幾周都只是增加重量而已。

 

妳的子宮現在已經到肋骨下方了,並已經擴張到比它原先的體積大約十五倍大,妳可能覺得好像身體已經沒有空間來安置它了!如果妳能偷看子宮裡面的話,妳會看見比較少的羊水和比較大的寶寶在裡面。妳像氣球般的子宮也在壓迫妳的內部器官,這也是妳為什麼得常上廁所、有胃灼熱和其他消化問題的原因。如果妳沒有這些問題,妳是少數幾個運氣好的其中一個。

妳的醫生或許會開始想要每周和妳會面直到生產為止。為了追蹤寶寶的活動程度,她可能會要妳算寶寶的運動。從現在到 37 周之間,她也會做培養菌來檢查一種被稱為 B 群鏈球菌(GBS) 的細菌。作法是用普通尺寸的棉花棒刷過陰道和直腸的尾端,這並不會有疼痛感。B 群鏈球菌對成年人來說通常是無害的,但如果妳有並且在分娩和生產期間傳給寶寶,可能會引起併發症(如肺炎、腦膜炎或血液感染等。)因為有約 10% 到 30% 的孕婦帶有此種鏈球菌而不自知,因此這項篩選是很重要的。(這種細菌自動來來去去 — 所以不會在懷孕早期便進行篩選。)如果妳是 B 群鏈球菌的帶菌者,在分娩時會要求妳做靜脈抗生素注射,可以減低寶寶感染機率達百分之七十。

 

在此時期,妳會覺得全身難受卻很難說出到底哪裡不舒服。因應之道:

  • 坐下或躺在床上時,改變姿勢。稍微試一下看看最適合妳的姿勢是哪一種。
  • 有創意地使用枕頭,試試用在車上、沙發椅上、或是辦公室的椅子上。在肚子下方用支撐物將自己撐起,也能緩和背部的疼痛與子宮周遭的壓力。
  • 躺下幾分鐘。無論是肚子、背部還是腳踝讓妳心煩,沒有比靠著妳的左邊休息更好的了,用毛衣、毛巾或枕頭來支撐妳的肚子。為了增加舒適感,在兩腿間夾一個枕頭。

 

問題:為什麼我覺得步履蹣跚?

回答:當妳接近預產期時,骨盆的軟骨會變軟並開始擴張,讓寶寶能更容易地穿過產道。密西根大學護理教授Carolyn Sampselle(卡若琳山普賽拉)表示,這種擴張讓孕婦變得步履蹣跚。當寶寶在出生前下降到骨盤時,雖然減輕負擔,但也會造成孕婦步履蹣跚。有些孕婦在臨盆前好幾周便已感覺到負擔減輕。

 

預產期:2010/7/4,懷孕:即將進入第36週

寶寶的器官大致發育完全,胎位隨時可能下降

接近預產期的這幾週,寶寶的器官大致已經發育完全,正在持續增加體重(約2000-2600公克),已經隨時準備出生。而由於身體脂肪量的增加,寶寶皮膚的皺紋減少,身上的胎毛正逐漸消除,頭上長出頭髮,手指和腳指末端已經長出指甲,此時的寶寶除了看起來瘦了點,其他部分已經和足月出生的嬰兒沒兩樣。從懷孕36週到生產這段時間,寶寶會從原本頭朝上的姿勢轉成頭朝下,胎位也隨時都有可能下降(寶寶的頭降入骨盆),不過,請不要太緊張,胎位下降並不代表妳快要生了,通常還得等上幾個星期。

上班族孕媽咪手冊》何時該請產假?

「何時開始請產假?」這個問題的確困擾了不少上班族準媽媽。因為一方面擔心假請的太早,在家裡閒著沒事做,產後休息的時間會不夠多;另一方面也擔心假的請得太晚,萬一在辦公室陣痛、破水會來不及準備,造成同事的困擾。那麼,到底準媽媽該何時開始請產假呢?

準媽媽何時該停止上班呢?

準媽媽何時該停止工作,最重要的依據應該是自己身體的狀況。如果準媽媽常覺得工作壓力過大,或是上班距離過遠,或是有健康上的顧慮(例如:罹患疾病或懷有多胞胎),導致身心的負擔加重時,千萬不要逞強,應該提早停止上班,在家好好修養、待產。
而如果一切的情況正常,大部分準媽媽可以工作到接近預產期,不過因為預產期前後兩週的時間都有可能生產,所以準媽媽可以仔細觀察身體的狀況後,選擇在懷孕37~39週時停止工作。 
 
產假可以請多久?

至於產假可以請多久?根據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的規定,每位上班族準媽媽都應享有8個星期的產假(已包含例假日、紀念節日及其他國定假日),並且受僱六個月以上,公司就必須給付產假期間的薪資,而未滿六個月者則是減半給付。
除了產假的規定之外,勞動基準法第十三條也規定了:除非天災、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事業不能繼續之外(但需經主管機關核定),僱主不得於產假8週期間,解僱女性員工。
因此,如果準媽媽在產假期間,遭受到公司不公平的待遇(減假、減薪或是解僱),可用書面或口頭的方式,向各地區縣市政府勞工局以及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,以確保自己的工作權益喔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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